侦查监督 首页/ 法律监督/ 侦查监督/

绥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主要职责

时间:2017-07-19

来源:政治处

作者:梁海峰

编辑:梁海峰

录入:梁海峰

审核:于德宝

【字体:  

  依法在法定时限内对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依法开展审查批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对公安机关强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案件需要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必要时参与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讨论。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案件进行审查。

绥棱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52200
黑ICP备05000574号-2 绥棱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