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双节”前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
时间:2020-09-30
来源:第四检察部
编辑:梁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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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董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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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德斌及驻所检察室干警对县看守所就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检查中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以及节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检查。仔细检查了提询室、食堂,询问了水路电路、消防器材设施情况及食品用品安全卫生情况。
在座谈会上卢德斌副检察长对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做好节前安全防范检查工作,严把出入关、纪律关,将监管场所全体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
一是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放松。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制度规定,加强对进出监管场所人员的管控。
二是严格履职尽责不能放松。提高风险意识,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牢固树立监管场所安全无小事理念,对于关键部位、关键在押人员,看紧守牢,时刻关注。
三要严格规范管理不能放松。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规定,依法依规落实日常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明确、标准清晰,提高监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