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和绥化市监管支队到绥棱县看
时间:2018-02-02
来源:绥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石庆国
编辑:李瑞
录入:任鹏
审核: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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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6日,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王健处长、驻绥化市看守所主任张忠言和绥化市监管支队支队长张宝忠处长等一行七人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到绥棱县看守所进行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我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石庆国、县公安局主管监所领导吕宏图等人陪同。
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和绥化市监管支队领导首先对监区的工作进行检查。之后进入监室内检查,询问在押人员一日生活、伙食、管理等情况,查看物品摆放及是否有违禁品,检查在押人员械具是否牢固,档案填写、监控设施的使用情况,对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要求:
一、充分发挥监管、督导作用,对管教民警、巡视民警严格管理,保证民警正常负责工作。
二、加强巡视工作,按时巡视,决不能出现睡岗问题,保证安全。确保不出事故。
三、充分发挥监控设施的作用,监控室内保证时刻有人值守,认真观察。
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和绥化市监管支队领导首先对监区的工作进行检查。之后进入监室内检查,询问在押人员一日生活、伙食、管理等情况,查看物品摆放及是否有违禁品,检查在押人员械具是否牢固,档案填写、监控设施的使用情况,对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要求:
一、充分发挥监管、督导作用,对管教民警、巡视民警严格管理,保证民警正常负责工作。
二、加强巡视工作,按时巡视,决不能出现睡岗问题,保证安全。确保不出事故。
三、充分发挥监控设施的作用,监控室内保证时刻有人值守,认真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