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
时间:2019-11-18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梁海峰
编辑:梁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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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董海威
11月18日,绥棱县人民检察院、绥棱县教育局、绥棱县司法局、绥棱县社区委员会四部门在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联席会议,会签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罪错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干预矫治。城镇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针对如何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共同探讨了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四部门联合会签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罪错管理办法》。检察院负责未检工作的员额检察官介绍了《办法》制定过程,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提出:“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内容分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四部分,从学生信息采纳机制、学校预警机制到对受到不法侵害学生的保护共计18个方面。她表示,未成年人案件以“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改善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重回正轨,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应有作用,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办法》在制度上加强了对高危未成年人的干预矫治,能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据悉,此次《办法》的制定实施,旨在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和早期干预机制,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追究刑事责任的涉案未成年人作为关注对象,建立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案未成年人信息库,建立预防干预机制,并针对此类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帮教,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认清罪错,提升自身纠错能力和责任能力,帮助涉案未成年家长转变教育理念,提高教育监护能力,改善涉案未成年人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