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
时间:2019-09-23
来源:政治处
作者:梁海峰
编辑:梁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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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董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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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绥棱县检察院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研讨活动安排,继续认真学习必读篇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景江主持。
集中学习会上,组织全体正、副科级干部原原本本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领读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有关专题。
最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景江同志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要把学习贯穿主题教育始终,通读必学篇目,记好学习笔记,相互交流心得,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狠下苦功;二是要严格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得请假,确需请假,应向县委第一巡回指导组组长请假,同意后本人报政治部登记备案;三是丰富载体。要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按照院党组提出的把集中学习与开展检察工作有效结合,提前谋划,扎实开展,确保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