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检护民生 绥棱检察“切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利益链

时间:2024-08-29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张秀楠

编辑:刘继伟

录入:刘继伟

审核:梁海峰

【字体:  

近日,绥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这是“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以来,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被告人花某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其明知电诈平台系涉案人员平台,为了获取利益、出售该平台的内部信息,其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了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和传播,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为深入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审慎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提高群众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绥棱县检察院将推动建立健全和政法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情况互通,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信息服务、通信等领域监管部门的沟通,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督促监管部门积极履职。

下一步,绥棱县检察院将以“打防结合,预防为先”的工作模式,线上线下齐发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相关案件的发生,持续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法治氛围。

 

【检察官提醒】

随着数据时代的到来,数字支付形式花样,窃取信息的套路层出不穷。在日常上网和手机使用中,广大人民群众切勿泄露各类身份信息、账户信息,更不能把手机验证码、银行卡轻易借给他人使用,务必要加强防范。
公民要强化自身的防范意识和保密意识,牢固树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和社会常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绥棱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52200
黑ICP备05000574号-2 绥棱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