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古典IP遇上民法典:一场奇妙的“穿越”之旅
时间:2025-05-21  来源: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高 晗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博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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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承载着现代社会的民事权利秩序,更能与古典IP碰撞出奇妙的法治火花。今天,就让我们一同“穿越”到“四大名著”的经典场景中,解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古今生活中的生动实践与法治智慧。

 

民法典之婚姻自由:

未面郡王,婚事作罢!

  在古典故事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曾是婚姻的“金科玉律”。但在民法典的世界里,婚姻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核心权利。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无论是古代的“指腹为婚”,还是现代的“买卖婚姻”,任何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婚姻安排,都将受到法律的规制。

  检察官提示: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而非利益交换。遇到婚姻干涉时,可向妇联、基层组织求助,或通过司法途径捍卫权益。

 

民法典之仙桃惹祸:

八戒高空抛物的“赔本”教训!

  “大师兄,俺老猪只是吐个桃核扔了个桃儿,咋就摊上官司了?”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若无法查明侵权人,可能由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检察官提示: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更可能触犯法律。无论是孩子还是成年人,切勿将高空抛物当儿戏,物业应加强监控与巡查,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民法典之桃园结义新篇:

立家规,树家风!

  “兄弟同心,扶助弱小!” 刘关张的结义誓言,与民法典倡导的家庭文明不谋而合。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明确“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从古代的“家规家训”到现代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风不仅是家族传承的精神纽带,更是社会文明的基石。

  检察官提示:赡养老人、抚养子女、夫妻互敬……这些家庭责任不仅是伦理要求,更是法律义务。若遇家庭暴力、遗弃等违法情形,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民法典之公益捐赠风波:

及时雨捐书院,梁山信义之行!

  “小可捐银五千两,建清风书院!”宋江的一诺千金,在民法典中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检察官提示:公益捐赠是传递爱心的桥梁,但需遵循法律规范。捐赠前应明确捐赠用途与形式,通过合法渠道进行,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公益目的实现。若遇捐赠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受赠人权益。

 

  检察官温馨提示:法典为纲,守护权益 

  当古典 IP 穿越到现代法治社会,我们看到:婚姻自由是人格尊严的体现,禁止高空抛物是公共安全的底线,树立优良家风是家庭文明的内核,信守公益承诺是社会诚信的基石。

  遇到纠纷怎么办?

  1.优先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组织等协商解决;

  2.司法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提供法律咨询与支持;

  3.检察服务热线:牢记“12309”,检察机关将为您提供专业司法救助。

  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让我们一起以法典为笔,在古今文明的交汇中,书写和谐法治的新篇章!